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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三化”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2006年10月24日 21:03

  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是促进农民增收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进一步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需要探索新思路、拓展新途径。近年来,海南省大力推进输出组织化、就业技能化、服务人本化,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开辟了广阔空间。


  推进输出组织化。农业内部吸纳、乡镇企业就业、跨区域流动就业,是目前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三个主要途径。从实际情况看,海南省乡镇企业发展不够,农业自身吸纳富余劳动力的潜力有限,因而跨区域流动就业就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途径。然而,过去海南农民转移就业以自发为主,盲目性较大。近年来,各地区及有关部门逐步认识到,要使农村富余劳动力顺利转移就业,必须提高输出工作的组织化程度。为此,各地普遍采取了一些推进输出组织化的措施。一是开展对劳务输出情况的调查摸底。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利用农业、统计、民政等部门的资料,分类建立了农民档案和农村劳动力求职、就业跟踪管理台账。二是打造劳务输出品牌。从市场需求出发,开展“一县(市)一品牌”活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输出品牌。三是加强劳务输出跟踪服务。建立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的定期联系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到劳务输入地同就业服务部门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外出务工人员在当地企业的生产生活情况,为用人单位和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服务。


  推进就业技能化。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农村富余劳动力现有的素质与这种要求还不相适应,这是制约农村富余劳动力顺利转移的主要矛盾之一。因此,根据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不同情况和现实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实现就业技能化,就成为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有效途径。着眼于推进就业技能化,海南省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不断完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机制。加强重点培训基地建设,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严把培训质量关,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就业技能和就业率为目标,以输出带培训,以培训促输出;建立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互动机制,积极推进职业资格制度和劳动准入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组织、协调作用,主动提供用工信息等公共服务,按照用工单位要求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二是积极探索有效的就业技能培训模式。针对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劳动力素质和结构存在差异的实际情况,改进培训方式,因地制宜、因材施教,解决培训与就业脱节的问题。三是加大对就业技能培训的财政支持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对农民工提供职业培训的扶持性政策,把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努力提高培训资金的使用效果。


  推进服务人本化。服务人本化,就是以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中心,把帮助他们顺利转移就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这方面,海南省坚持把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的范围,要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向农民工开放,努力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加强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的协作配合,围绕劳动力供求和跨地区就业的相关问题,与劳务输入地建立固定的信息通道和共享的信息平台,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努力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重点做好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包括: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健全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坚决查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通过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给付保障制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促进农民工较多、工伤和职业病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矿山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及时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对因拖欠工资、工伤待遇问题申请仲裁的案件,视情况减免农民工个人费用;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支持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会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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