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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辽宁全面启动

   2006年11月18日 23:17

  截至2006年10月1日,辽宁省97个涉农县(市、区、开发区)全部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1月8日,辽宁省卫生厅副厅长曾晓非表示,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已经提前一个季度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缓解和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举措。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发展也使辽宁省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取得一定进展,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各级政府总投资24616万元用于农村卫生建设,按计划完成新建、改建、扩建房屋面积15万平方米,省财政投资9700万元,用于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让更多农民少花钱、看好病

  省卫生厅副厅长曾晓非解读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民就医带来的实惠。

  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起步虽晚,但发展速度很快,截至目前全省97个涉农县(市、区、开发区)全部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扩大覆盖面让更多人受益

  曾晓非表示,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就是为了让更多农民受益。在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过程中,辽宁省先后提高筹资标准,提高补偿水平,增加抵御风险能力,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总的看,农民的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有所缓解。
  从贫困人口受益情况来看,97个已经启动的县(市、区、开发区)有45个县(市、区、开发区)的贫困人口在民政部门的支持下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政部门为近44万贫困农民支付合作医疗费用439.27万元,使这部分贫困农民的参合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医院垫付制做到出院即报

  运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补偿方式上,全省全部采取医院垫付制。曾晓非表示,实行医院垫付制,做到出院即报,让农民报销更方便。

  曾晓非还告诉记者,从医疗费用情况看,我们所担心的定点医院过度医疗的情况并没有出现,相反单病种医疗费用还略有下降。全省制定了报销范围和基本用药目录,超范围的检查和用药需要取得患者同意,否则发生的费用由医院负担,使患者有了知情权和选择权。

  同时辽宁省还实行了单病种质量控制,对常见的病种规定了最高限额,超出部分由医院负担,迫使医院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另外,通过选择定点医院,建立起竞争机制。

  培养农村留得住的人才

  未来辽宁省还将制定优惠政策,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福利待遇,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为农民服务。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技术培训,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适宜人才。

  另外,还将通过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等方式,降低药品流通成本,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用药质优价廉,安全有效。
 


辽宁金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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