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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如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2006年10月25日 08:20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这是在新的发展阶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农村问题的根本出路。因此,必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扎实稳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要统筹城乡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并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要大力发展教育卫生事业,加快推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努力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需要看到,仅从农村角度解决“三农”问题是不够的。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因此,稳步推进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主要举措。《建议》提出,要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要健全与城镇化健康发展相适应的财税、征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制度,完善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是《建议》提出的重要方针。在继续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前提下,《建议》强调,要努力形成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机制。我国经济是一个整体,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必须着眼于更宽广的思路。

        《建议》把区域之间的良性互动作为“十一五”期间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重点内容。提出要健全市场机制,打破行政区域的局限;要健全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开展经济和技术、人才合作;要健全互助机制,发达地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帮助欠发达地区;要健全扶持机制,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加大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和共同发展。

        在区域发展方面,《建议》还提出了按功能区划分来界定不同地区经济开发程度的新思路。明确提出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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